法规与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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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7-06 12:49:00
参与起草中医药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调查研究;组织拟订有关的中医药标准;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根据国家有关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中医药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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