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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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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2-20 14:08:00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在2016年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基础上,我局印发了《2019年局机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2019年法治建设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情况

1、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一是印发了局机关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会议精神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牵头处室及配合处室,确保每项配合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二是确定局机关权责清单事项共47项,包括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3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裁决1项。三是完成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信息录入及维护工作。四是5大项行政审批事项的11个办理项的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审核要点进行填报,编制思维导图,逐项明确审核要点及样本,为推进省级审批服务事项“综合受理”打好基础。五是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项。六是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4项,协调制作电子证照2项。七是将51项中医药政策和法律法规已全部录入“吉林省国家政策信息库”中。八是配合省发改委出台《吉林省优化社会办医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通知,并同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了《关于落实吉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卫生健康、中医药职责。九是会同省政数局、省卫生健康委对卫生健康(中医药)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办理项名称及107要素进行标准化梳理。

2、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一是开展整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及保健用品生产销售乱象百日行动全省出动执法人员5585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67个 ,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421个,检查“保健”类店铺2576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92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4次,开展宣传活动30次,开展协作执法13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6次。立案21项,共计罚没5.7万余元。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2甲三级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吉林)上公示了检查结果三是举办两期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培训9300余人。四是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导组对我省进行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导检查,对我省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给予肯定。

3、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引导中医药行业学会、协会等团体依法参与中医药治理,进一步中医药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通过行业引导和项目推动,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2019年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重点目标责任制——县级中医院(二级)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8个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已经建成。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0-36个月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推广使用中医药特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完善中医药地方立法。自2017年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即开始谋划起草《吉林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经多次到省内外调研,汲取其他省份先进做法的同时也充分了解了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现状后形成了《吉林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省司法厅进行了两轮的广泛征求意见,我局根据各相关单位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为保障立法质量,按照政府立法程序,6月14日组织召开了《吉林省中医药条例(送审草案)》专家论证会,会上一并进行了风险评估,会后进一步完善了条例草案,并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报省司法厅。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我局于2015年制定《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我局制定和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管理。2019年对局机关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项。二是1项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进行清理,提出继续执行意见。三是对2件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件局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形,继续执行。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严格决策责任。处室内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跟踪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出现决策及管理失误。如在2019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组织管理中,明确考区、考点的主体责任。与3个中医考点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执行保密制度,做好试卷接收及发放工作。加强巡查监督,通过考区巡考与考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实践技能考试质量。

2、建立重大廉政风险排查机制。组织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检查,组织9家三级中医类别医院、65家二级中医类别医院、49家一级中医类别医院(含未定级)完成了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检查工作,实现了中医医院的全覆盖。同时,1424家中医类诊所中的572家和224家中医类门诊部也参与了专项检查。专家实地检查58家,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四)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我局共负责2件人大建议和5项政协提案办理,包括主办人大建议1项,协办人大建议1项;主办政协提案3项,协办政协提案2项。为落实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局机关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并召开局机关建议提案办理交办会,明确了建议提案办理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了责任分工,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各承办处室注重同代表委员及牵头部门的沟通,有针对性的形成答复意见。代表委员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表示非常满意,满意度100%。

2、加强中医药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一是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部署,由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精心组织绩效评价工作。认真遴选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的评价工作,由省中医药局牵头对第三方机构和各项目单位进行培训,加强各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局机关网站设立局长信箱,公布热线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修订完善了《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工作制度汇编》,增加政务舆情回应制度,修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新闻通讯员管理暂行规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成立局机关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完成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加快局门户网站内容更新频次。局机关制发文件、新闻稿件做到即时更新,其他栏目内容适时更新。 120名全省中医药系统宣传骨干组成新的宣传队伍。在《中国中医药报》刊发稿件数量比2018年增长48.2%。我局被中国中医药报评为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5、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依托15个省级专业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对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及达到二级以上规模的民营中医医院进行了质控检查。2019年为每个质控中心拨付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开展对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质控检查督导及专业培训。截至目前,各专业已对全省9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完成质控管理检查督导,组织专业培训15次以上,培训人次超过1500人次,有效提高了全省中医医疗管理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与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19〕23号),全省共检查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57家,中医诊所、门诊部等其他中医类医疗机构300余家,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三是抓好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建立排查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线索和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不断净化医疗行业市场,坚决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四是开展“方便群众看中医进一步改善中医医院服务”行动,有序抓好“五项医院工作制度建设”、“十项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五是积极开展电子居民健康卡推广应用,集中组织相关政策和技术培训培训,已有90%以上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完成了用卡环境改造并投入使用,让患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五是继续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通过优化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不断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在全国31个省级中医院中,取得了“患者、医务人员尚满意”总分第2名的好成绩。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2016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局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管理工作。2018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并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系统中按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

2、推进信访工作落实。落实《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与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今年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围绕建国70周年,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稳定重要指示,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群众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认真接待来访人员,对群众投诉电话及时了解情况,耐心解答,不推诿、不激化矛盾。二是建立信访隐患排查机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靠前化解矛盾。及时掌握行业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使矛盾得到及时解决,2019年4月,我局在省委巡视期间,认真研究方案,制定了省中医药管理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确保了巡视期间无任何信访案件发生。三是健全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对于在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各处室联动,按照分管职能靠前处理信访问题,我局还积极与省信访局、省卫健委协调,对上级转来的信访案件深入研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把责任单位和时间进行明确,保证信访问题圆满解决。2019年我局共接到来访共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得到了信访人的认可和高度评价,确保安全稳定。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广泛宣传《中医药法》。积极组织各地区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二周年宣传活动,累计培训1000余人,参加答题400余人,张贴条幅200余个,宣传板80余块,参与群众11000余人,义诊群众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57000份,发放药品4000余份。五是完成2件人大建议和5项政协提案办理,面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度100%。

2、举办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8月12日至16日9月17至20日延边州、通化市组织举办了期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共计培训9300余人,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学员提出应多请基层监督专家授课。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多次听取中医药法治相关汇报,并就落实中医药法治建设进行指示和部署。制定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要点,确保中医药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部分中医药管理人员和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二)创新性开展法治宣传不够。向社会现场中医药法律法规方式多停留在挂横幅、发资料电子屏滚动播放等传统方式上,利用新媒体、互联网+技术等新兴普法方式不够

三、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强化行业法治管理,不断提升中医药法治能力,为实现依法治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制定2020年局机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法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处室。对2016年至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进行梳理总结。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推进卫生健康(中医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优化办事指南,提高服务质量。

(三)继续推进中医药法治建设。一是推进《吉林省中医药条例》立法进程。二是开展中医药法律法规培训和中医药普法宣传工作。

(四)加强中医药监管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中医药双随机监管工作。二是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检查,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能力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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