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长春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科学院、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中药产业发展,提升中药质量及保障能力,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吉林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财政有关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中省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承担过省部级吉林省道地药材相关研究项目,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团队、经验以及相关成果储备。
(二)申报单位应建设有我省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基地种植(养殖)道地药材优势品种不少于3个,每个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养殖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覆盖中药材种植(养殖)、采收、加工、仓储等环节的中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相应的设施、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储备。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完备的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推广体系,能够进行技术推广使用。
三、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
(一)项目目标
结合中药标准化项目建设成果,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发挥道地药材基地示范带动作用,从源头做好中药材质量保障。
(二)项目内容
1、优选我省道地药材优势品种3种以上,对种植基地种质管理、田间生产、产地加工等生态种植技术进行示范推广。
2、在3个以上基地推广使用中药质量追溯体系,覆盖中药材种植、加工全部环节,并与后续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做好对接。追溯体系须接入“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
3、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种植技术培训、督导,加强过程管理。
四、资金安排
202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1个,项目经费仅限于在项目承担单位使用,2021年底前执行完毕,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五、工作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请于11月30日9:00点前将《申报书》(附件1)、佐证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送达(或寄达)省中医药管理局(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五份),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形式审查。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补正。
(三)专家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组采取查阅材料及线上质询答疑等方式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确定2021年吉林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单位,并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赵鸿飞 冷荣久
电 话:0431-88904059 88904047
邮 箱:jlzyy09@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512房间
附件:
1、申报书
2、汇总表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