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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1-26 14:20:00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长春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科学院、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中药产业发展,提升中药质量及保障能力,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吉林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财政有关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中省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承担过省部级吉林省道地药材相关研究项目,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团队、经验以及相关成果储备。

(二)申报单位应建设有我省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基地种植(养殖)道地药材优势品种不少于3个,每个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养殖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覆盖中药材种植(养殖)、采收、加工、仓储等环节中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相应的设施、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储备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完备的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推广体系,能够进行技术推广使用。

三、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

(一)项目目标

结合中药标准化项目建设成果,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发挥道地药材基地示范带动作用,从源头做好中药材质量保障。

(二)项目内容

 1、优选省道地药材优势品种3种以上,对种植基地种质管理、田间生产、产地加工等生态种植技术进行示范推广。

2、3个以上基地推广使用中药质量追溯体系,覆盖中药材种植、加工全部环节,并与后续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做好对接。追溯体系接入“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

3、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种植技术培训、督导,加强过程管理。

资金安排

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1个,项目经费仅限于在项目承担单位使用,2021年底前执行完毕,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工作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请于11月30日9:00点前将《申报书》(附件1佐证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送达(或寄达)省中医药管理局(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五份)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形式审查。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补正。

(三)专家评审。我局组织专家组采取查阅材料及线上质询答疑等方式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确定2021年吉林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单位,并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赵鸿飞  冷荣久

电  话:0431-88904059 88904047

邮  箱:jlzyy09@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512房间

 

附件:

1、申报书

2、汇总表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126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立信街720号

联系电话:80782658    邮编:130021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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