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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8-27 15:25:00

各处室:

按照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省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8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22年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举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及时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办公室)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局机关网站建设和管理强化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的协调联动。完善网站内容保障机制,优化完善局网站服务功能,将局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互动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完善信访投诉、依申请公开系统等政民互动平台,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公众对中医药工作的认同支持,提升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在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推进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的信息公开,做好答复件公开工作。抓好中医药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落实到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中。(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和服务,严格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于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要认真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五、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对信息发布前内容审核把关。落实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六、做好政策文件读。加强面向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政策问答、专家访谈等多种方式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各处室分别负责)

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畅通群众参与中医药重大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扩大重要中医药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除在局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其他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各处室分别负责)

八、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中医药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是强化中医药发展方面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针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是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办公室负责)

四是围绕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等年度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各处室分别负责)

九、推进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进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倾听意见,接受监督,消除误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扩大中医药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办公室)

十、加强政策解读回应。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多种解读形式,利用数字化、图表、视频音频等方式解读中医药政策内涵。做好中医药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针对涉及中医药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传播正面声音。(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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