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校验合格的批复
吉中医药函〔2025〕6号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你院关于医疗机构校验的申请收悉,经材料审核及专家现场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现场审核,你院建筑面积、设备设施、布局流程、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符合要求,现场审核予以通过。
二、根据你院校验实际情况,核销你院口腔科及2张牙椅;病理科变更为病理科(协议);耳鼻咽喉科变更为耳鼻咽喉科(仅限门诊)。
三、请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