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申请注销深圳街2号执业地址的批复
吉中医药函〔2025〕24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注销深圳街2号执业地址的申请已收悉,经材料审核及专家现场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现场审核,同意你院注销深圳街2号执业地址,深圳街2号执业地址原有诊疗科目并入深圳街185号执业地址,深圳街2号执业地址原有床位调至工农大路1478号。注销深圳街2号执业地址后,深圳街185号执业地址床位330张。
二、请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