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发挥宣传教育基地的引领作用,推进全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遴选工作。经过自愿申报、市州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组织专家组评审,共有8家单位符合《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本标准(试行)》,分别是: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省肿瘤医院、延吉市中医院、延边朝医医院、四平市中医院、辽源市中医院、白山市中医院、长春单氏肝胆病医院。
现按照《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10日-16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方式: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0431-80782658
传真:0431-80785658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