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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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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5-07 09:50:00

                                (    A   )  

                                   (同意公开)

 

 

吉中医药字〔20206号                                                        签发人:邢程

 

 

于晶华

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吉林省是全国中药材重点产区之一,长白山药材资源丰富,种植历史悠久,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在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小组的领导下,省科技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等各成员单位,开展卓有成效的产业推进工作,我省中药产业优势尤为突出,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十余年居全国首位,已连续4届在科技部中药基地建设工作会上作典型介绍。

一、中药材产业基本情况

我省中药材资源丰富,以人参为主的重点中药材品种,在全国均有较强的区位优势,2019年中药材种植面积193.27万亩,产量11.57万吨,产值75.27亿元。中药材种植主要品种种植区域分布6个市(州)、30余个县(市、区)。其它中小药材品种如:红景天、蒲公英、柴胡等种植面积近3万亩左右。

二、政策助推中药产业发展

为了推进我省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保障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有效推进,我省开展了以人参为发展重点的政策研究,以省政府办公厅(吉政办发〔2019〕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推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下发的《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明确产业发展新思路和新目标,落实责任分工,为我省中草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2019年12月31日,我局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到2022年中药产业发展的目标保持吉林中药产业大省优势地位,提升中药质量和安全性,加快推动创新中药研发与产业化,推动中药材交易平台建设,加快中药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中药产业在全国的竞争优势和地位,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利用我省黑土地优势推行中草药种植”建议

(一)强化人参及中药材数据库

省参茸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全省九个市(州),进行中药材产业调研和调度,摸清中药材产业底数,了解问题,探索产业政策。按照省领导的要求,省参茸办进一步强化人参和中药材调研和数据统计工作,规范统计单位,统一统计口径,确保统计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研判全省人参及中药材形势,明确下步发展思路和目标,为超前谋划好“十四五”人参及中药材发展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二)完善示范基地建设

至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建立非林地人参种植示范基地19个,省级人参良种繁育基地6个,累计评选认证长白山品牌原料生产基地147个,面积达3.9万亩。建立平贝母、北五味子、细辛、龙胆、梅花鹿、林蛙等重点品种原料药材供基地。加强人参品种保护,在省林业部门政策支持下,省农业农村厅每年批复200公顷林地对10个人参品种进行保护性繁育。

(三)产业扶贫带动中药材产业发展

2018年,省中医药管理局与省扶贫办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吉林省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将在贫困地区开展中药材种植指导纳入工作任务中。2019年度,省中医药管理局针对贫困地区中药材生产实践活动的技术需求,分别在白城、延边、白山3个地区举办5期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班,对8个国贫县的农技站和技术推广机构技术骨干人员、基层中药材生产单位(企业、合作社)的技术骨干人员、正在为贫困地区中药材生产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技术骨干人员等进行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邀请专业师资22人次、推广中药材种植技术20项、培训基层技术骨干260余人。培训一批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的核心技术骨干,提升中药材生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带动了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

四、关于“利用资源优势,促进供应链和产业链融合”的建议

(一)建立中药材产业服务平台

一是建立技术及培训体系。省农业农村厅强化指导服务,成立农业中药材专家指导组,利用农业热线服务平台“12316” 答疑药农生产实际问题;与农业培训中心“阳光工程”合作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关键农时季节各级农业部门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二是以人参产业联盟为依托,吸纳人参种植者加入联盟组织,签订包保责任书,由专职技术人员定期赴产地进行生产指导和管理,省农业农村厅每年组织现场培训班100余场,并召开产销对接会,探索建立生产技术服务、管理模式,人才培训等综合推广体系。三是推动中药材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发挥地域性的自然和生态资源优势,与观赏药用植物结合,如汪清“百草园”、和龙“药谷”等,已逐渐形成了中医药旅游景点,既增加了当地经济收入,同时也提高了社会效益。

(二)优化中药药品审批工作

一是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省鼓励注册申请人运用现代科学新技术、和传统研究开展中药科学技术研究和药物开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根据注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申报指导和专人帮扶,促进新药早日上市、惠及于民。二是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电子备案,并总结医联体调剂使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广试点成果。三是省药品监督局将按照国家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的工作部署,鼓励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原料药材、提取物、标准汤剂的研究,推进中药配方颗粒工作进展。

(三)完善中药材销售市场建设

目前我省线下中药材市场初具规模,形成完善与生产布局相适应的产销平台,以人参为主的中药材市场有抚松万良、通化快大、集安清河三大市场和靖宇特产品、白山山货莊、吉林东市场、桦甸、延吉、长春等专业性、季节性市场及特产品经销集群实体店。线上互联网销售模式有3万多个,2018年全省特产品实体店和网上销售额达到双百亿元。

五、关于 “制定中医药标准发挥中草药作用”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开展道地药材品牌筛选及研究”纳入主要任务中。为加强我省道地药材培育、认定和保护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与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吉林省道地药材及优势品牌认定工作。经过课题组研究、专家组论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初步确定吉林省道地中药材58种以及优势品种。2020年,我局计划与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道地药材优势品牌质量标准研究,目前《申报指南》正在制定中。道地药材品牌筛选及标准研究工作将为大力推动我省中药质量提升和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六、关于“加强对中医药的研发利用”的建议

一是省科技厅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推进医药健康产业自主创新。近年来,依托通化、白山、延边、辽源等独特的生态环境和特色中药材资源,省科技厅大力推进人参等中药材大品种开发,“十三五”以来,人参、梅花鹿产业累计获得省和国家投入的科技经费1.87亿元,取得成果100多项,开发创新药物和精深加工产品130多个。2019年启动13个省重大科技专项,其中,“人参产业战略提升重大科技专项”就是针对人参全产业链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强化科技支撑和引领能力,全面、系统地提升人参产业整体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支撑我省以人参为主的中药产业快速发展。

二是省中医药管理局高度注重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不断加强科技引领,支持中医药产品研发。每年均设立中医药科技项目,面向全省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下发《招标指南》,开展中医药产业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技术研究,加强中药相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研发、副产品开发等,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七、关于“加强药房中药从业人员管理培训”的建议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均可销售中药饮片。销售中药饮片的零售药店其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加强中药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强化药学技术人员质量和服务意识,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八、关于普及中药知识,宣传好中药作用”的建议

2016-2020年,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了全省中药质量提升工程,将“开展全省中药质量提升宣传周活动”纳入重点工作任务中。为了营造关注中药质量的良好氛围,省中医药管理局每年都制定并下发《全省中药质量提升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中省直中医药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展示中医药发展成果、开放中药服务场所、开展科普宣传健康义诊、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等,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2019年度,全省共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8篇,较好地普及中药知识,宣传了中药作用。 

下一步,省级各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落实好促进中医药行业发展的政策,保持吉林中药产业大省优势地位,提升中药质量和安全性,加快推动创新中药研发与产业化,推动中药材交易平台建设,加快中药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石绍鑫  0431-8890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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