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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6-05 15:47:00

                               (    A   )  

                                   (同意公开)

 

吉中医药字〔2020〕5号                                                      签发人:邢程

 

 

华玉强: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11月上旬,巴音朝鲁书记、景俊海省长对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精神作出指示:研究制定我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我局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12月31日由省委省政府正式发布实施,明确五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提出四项保障措施,是新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国中医药大会后,我省是第一个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省份。

省科技厅积极落实《意见》,不断加大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投入力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重点支持经典名方玉液汤防治糖尿病的开发研究、基于经典名方治疗轻中度抑郁的院内制剂研究、经典名方甘姜苓术汤的开发与研究等中药新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项目119项,扶持经费6230万元。

二、国家中医药循证中心建设情况

2019年3月1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了中国中医药循证中心,黄璐琦院士任中心主任,计划启动循证项目。此项目重点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区域中医诊疗中心的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覆盖全国31个省(市)。重点开展流行性感冒、肿瘤、脑病、心血管病等9类疾病的循证研究。基于证据库的构建、循证临床研究方案的顶层设计、循证临床实践指南的研制以及循证专家库的组建和人才的培养,加强9类疾病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落实《意见》中有关任务:2022年前在全国范围内筛选5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100项适宜技术、100个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并推广使用,各项目建设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考核指标以《任务书》的形式进行明确。

三、我省循证项目开展情况

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提高基本中医药循证能力和专科专病循证能力”。我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延边朝医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基本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骨伤科疾病、脑病、儿科疾病及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的脑病被确定为专科专病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单位。国家局要求各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我局已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任务书》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获批后各承担单位将按《任务书》中具体任务开展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筹备全省中医药大会,全面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实施。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循证项目中对100个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筛选工作尚未开展,届时,我局将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此项工作,为推动地方医药产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若在后续工作中需医药企业参与,我局也将积极沟通协调,做好配合。

(三)省科技厅在省科技发展计划医药健康领域项目指南中,将继续加大对中医药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为我省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提供支撑。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贺燕 0431-8890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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