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一网搜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6-22 09:48:00

吉中医药〔202044号                                  签发人:邢程

省政府: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谋划,积极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我局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承办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负责20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包括主办人大建议3件、主办政协提案5件;协办人大建议1件、协办政协提案9件;参阅政协提案2件

    二、积极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局机关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建议提案办理的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各承办处室严格落实工作制度,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二是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3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局建议提案办理交办会,解读《关于做好局机关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局机关建议提案办理牵头处室和协办处室。后续新增建议提案采取通知方式进行部署。局领导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有关的建议提案要抓紧办理,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二要全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细化到人,保证每项建议提案均有答复意见。三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提案办理,对代表委员会后提出的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提案,建立“快速通道”,本着“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原则,第一时间办理答复。《关于扶持我省民间祖传秘方药品进行研发生产的建议从收到提案、协调相关厅局到答复委员仅用1周。

三是全力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处室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反馈协办意见调度相关部门协办意见,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及时性。同时,我局注重同代表委员沟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想法,有针对性的形成答复意见。受疫情影响,经征求代表委员意见,采取面复、电话答复、微信答复等多种形式答复建议提案答复意见。代表委员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三、主办建议提案答复情况

(一)1012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立伟代表在《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建议》(第1012号人大建议)提出建议:一是政府主导,部门通力配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实施“中医药+旅游”工程;三是以医旅融合为抓手,挖掘养生项目;四是逐步建立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体系;五是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提高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水平。

此建议由我局与省文旅厅分别办理,答复如下:

1、拓宽思路,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

省中医药管理局积极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开发具有吉林特色的健康产品、文化产品,做好中医药与冰雪旅游结合。推动建设具有中医药旅游服务功能的特色城镇、街区、度假村、酒店做好通化市、吉林长白山一山一蓝康养旅游基地、吉林盛世华鑫林下参旅游基地国家中医药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试点工作。发挥吉林省中医药资源优势,尤其是长白山绿色生态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中医药名企、名药、名产区,依托吉林北药基地和中医药科研优势,建立中药材生产全链条的促进措施。

2、发挥优势,着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项目

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在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围区,推动集安市中医院医疗养生保健项目和对外诊疗区优势,鼓励中医药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开设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健康旅游路线,积极开发与城乡居民需求相一致的保健旅游、养老旅游等热点旅游方式,增加旅游区中医药文化消费项目和设施,扩大旅游消费。

3、积极促进,让中医药特色成为健康旅游消费热点

一是推动温泉+医疗康体产业融合,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旅游项目。利用2019年吉林省第十二届东北亚博览会的机会,大力宣传中医药特色品牌,举办系列养生论坛和洽谈对接活动,吸引境外人员来参展参会。二是打造中医药特色产品,积极开发具有吉林特色的健康产品,打造双阳鹿乡保健旅游产品。三是将中医药膳纳入吉林美食,重点打造吉林市国安药业中医药旅游项目,推出药王谷食养药膳美食产品,2018-2019年已接待游客10多万人次。四是利用地域特色优势,开展各类冰雪运动、休闲度假、健康养生,举办2019年中国长白山健康养生产业论坛暨健康产业文化节,助力吉林中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4、积极谋划,建立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体系

一是在9个地市州建设区域中医药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协助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进行指导。二是发挥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区域中医药养生保健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强化中医药健康管理科基层指导科职能加强中医院、地市级以上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服务机构治未病科建设,开展规范的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三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到2020年底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能够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四是贯彻落实国家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推动我省中医治未病的机制体制完善和服务模式转变。五是探索开展慢病人群及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推进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制订适合家庭医生使用的中医治未病服务包。

1067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华玉强代表在《关于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建议》(第1067号人大建议)提出建议: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医药企业认为疗效独特品种进行筛选上报,对上报的品种给予资金支持,积极和国家有关部门协调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此建议由我局主办,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协办,答复如下:

1、我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上旬,巴音朝鲁书记、景俊海省长对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精神作出指示:研究制定我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省中医药管理局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12月31日由省委省政府正式发布实施,是新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国中医药大会后,我省是第一个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省份。

省科技厅积极落实《意见》,不断加大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经典名方玉液汤防治糖尿病的开发研究、基于经典名方治疗轻中度抑郁的院内制剂研究等中药新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项目119项,扶持经费6230万元。

2、国家中医药循证中心建设情况

2019年3月1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中国中医药循证中心,计划启动循证项目。此项目重点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区域中医诊疗中心的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覆盖全国31个省(市)。重点开展流行性感冒、肿瘤、脑病、心血管病等9类疾病的循证研究。基于证据库的构建、循证临床研究方案的顶层设计、循证临床实践指南的研制以及循证专家库的组建和人才的培养,加强9类疾病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各项目建设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考核指标以《任务书》的形式进行明确。

3、我省循证项目开展情况

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提高基本中医药循证能力和专科专病循证能力”。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延边朝医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基本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骨伤科疾病、脑病、儿科疾病及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的脑病被确定为专科专病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任务书》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获批后各承担单位将按《任务书》中具体任务开展工作。

4、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筹备全省中医药大会,全面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实施。二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循证项目中对100个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筛选工作尚未开展我局将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此项工作,为推动地方医药产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若在后续工作中需医药企业参与,省中医药管理局也将积极沟通协调,做好配合。三是省科技厅在省科技发展计划医药健康领域项目指南中,将继续加大对中医药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为我省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提供支撑。

1227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冷向阳代表在《关于中医药防控治疗新冠肺炎方案的建议》(第1227号人大建议)提出建议:一是关于疫情防控,依托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新冠肺炎的中医指导及防控工作,针对未病、易感及康复人群推广使用成熟的中医药预防方案及已获得审批具有预防效果的中成药制剂;二是关于疫情治疗,建立完善中西医协同诊疗机制,确保所有确诊病例尽早、及时、全病程使用中医中药,促进中西医优势互补,协同取效。

此建议由我局与省卫生健康委分别办理,答复如下:

1、我省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防控治疗的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中医药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和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救治阻击战。在省新冠肺炎防疫联防联控机制中,省中医药管理局坚持中西医结合的防控和救治理念,加强中医医院感控防护,推广中医药预防方案,组建中医专家团队,对疑似患者进行中医药干预,参与确诊患者全程救治及出院隔离患者康复指导,将中医药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和“辨证论治、一人一策”的优势转化为临床诊疗优势。截至3月26日,我省95例确诊患者全部使用中医药参与治疗,确诊患者中医药参与治疗率为100%;累计对286例新冠肺炎疑似患者使用了中医药治疗。在疑似患者早期干预、确诊患者全程治疗、出院隔离患者康复中,我省中医药的参与率均处于全国较高水平,真正做到了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疫情防控。《全省中医药系统积极助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获景俊海省长批示:“很好,要发挥好中医药的独特作用,既用于临床治疗,也用于大众防疫。”

第一,关于“疫情防控”。省中医药管理局在1月20日国家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当晚印发《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控工作方案》,组建省级中医专家组,积极投身新冠肺炎防控及救治工作。一是加强对全省中医医院的感控管理,规范中医医院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设置,要求各中医医院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和诊断知识的全员培训。二是组织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专家,通过科研攻关、详细论证,研究制定了《中医药专家对公众自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建议》,指导公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从中医药角度提出公众对新冠肺炎自行预防的建议三是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发布了《中医药专家对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代茶饮的建议》,针对普通人群和高危易感人群等提出不同预防建议,加强中医药预防建议的宣传指导,增强不同人群抵抗新型冠状病毒的能力。四是指导各地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医医院积极参与治愈患者隔离期人员治疗,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愈后康复中的特色优势。

第二,关于“疫情治疗”。在建立和完善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机制方面,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后,省中医药管理局派出公务员参与7个工作组,在各个防控领域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建立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突出强调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机制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落,医务人员中西医结合救治能力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制定完善,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规范开展,临床救治与科研相结合等工作要求,同时对定点医院中医专家如何在第一时间参与治疗进行明确要求,确保中西医结合救治和中医药全程参与有效落实。在规范开展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工作方面,坚持中医药的“全过程、早干预”,突出“一人一策、精准治疗”。组建省级中医救治专家组6组,按照组长牵头、分片负责方式,负责全省确诊及疑似患者进行会诊和巡诊。截至3月26日,省级中医专家先后为各地区会诊55次,其中:现场会诊7次,远程会诊48次,累计会诊确诊及疑似患者221人次先后印发《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治疗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中医药省级专家会诊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确定中医药“扶正祛邪”、“三因制宜”、“辨证施治”的诊疗原则和具体治疗方案,确保中医药救治工作高效开展。在定点医院中医药服务建设方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精准治疗的通知》,明确定点医院配备中医医师及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和要求,明确中药房、煎药室及中药调剂、煎煮等标准和要求,鼓励定点医院开展以中医药为主导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同时,加强对各市州、省管县中医药救治的指导,确保定点医院做到新冠肺炎中医药救治工作“五个到位”:一是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确保2名以上中医医生在岗,人员配备到位;二是对疑似患者进行中医辨证治疗,“治未病”干预到位;三是定点医院中药汤剂由周边中医院或饮片企业煎好派送,配送服务到位;四是中医远程会诊和现场巡诊可随时申请,专家指导到位;五是中医药参与覆盖重症及危重症患者、治愈出院的隔离人员,全程应用到位。

2、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新冠肺炎中医药预防工作。加大对普通群众、高危人群应用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力度和频度,鼓励通过服用代茶饮或练习八段锦等方式“未病先防”,持续推动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使用中医药。二是进一步夯实中西医结合救治基础。指导定点医院将中医医师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疑似病例讨论等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新冠肺炎救治中进一步加强中西医协作,提高救治效果。逐步加强定点医院及相关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建设,鼓励在综合医院增加中医和中西医结合诊疗比例,指导定点医院结合自身实际配备足量的中药或建立中药配送保障机制,实现患者在综合医院也能及时得到中医药服务。三是加强我省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总结。根据新冠肺炎中医药治疗效果分析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需要,及时总结省内确诊病例及援鄂中医医疗队接诊病例的中医药治疗效果,不断总结经验,更好地指导中医临床实践。

133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杨国晋委员在《关于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提升吉林中医药竞争优势的建议》(第133号委员提案)提出建议:一是支持鼓励吉林与大湾区的中医药科研创新合作;二是设立吉林大湾区一带一路中医药发展办公室,支持和鼓励吉林中医药产业在港设立分支机构;三是促进吉林与大湾区的教育合作,为吉林培育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四是加强与大湾区在健康养生旅游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打造吉林休闲健康养生养老旅游生态大省。

此提案由我局主办,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省科技厅协办,答复如下:

1、关于“支持鼓励吉林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医药科研创新合作”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省科技厅先后组建中药材领域的重点实验室14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17个、院士工作站6个、医药健康领域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5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6个,累计投入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1860万元。举办“第十二届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通化·长白山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医药创新与发展高层论坛”、“长白山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论坛”等活动50余次,提升我省医药健康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引进医药500强企业和药品流通100强企业来吉林省投资。立足俄罗斯远东开发战略、朝鲜对外开放政策,不断发展中药材种植、加工业,推进吉澳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   

2012年以来,我省开展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完成52个县(市、区)普查试点工作,基本摸清吉林省资源家底,掌握我省1564种药用植物的产量及分布情况;编写出版《吉林省中药资源志要》等8部著作。为促进吉林省中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省中医药管理局可以将吉林省全国第四次资源普查成果提供给吉林省和大湾区中药企业,催生富于创新活力和竞争力的中医药创业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省中医药管理局还计划将吉林省中医药产业与大湾区企业合作开展科学研究纳入《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中进行公开发布,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

2、关于“促进吉林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的建议

(1)优化吉林营商环境,鼓励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企业来吉投资

一是支持中药传承和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符合中药特点的监管模式。开展吉林省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制修订工作扩大中药提取物加工能力。筛选古代医药文献记载经典名方品种、院内制剂,支持企业申报经典名方制剂品种。支持省内名优中成药大品种进行二次开发,鼓励引导中药注射剂开展再评价。简化注册审批程序,对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促进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第三方医药现代物流企业,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实施三医联动,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现有许可事项进行梳理,放宽准入条件,减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将我省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费收费标准在下降30%基础上再调成0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与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的制定,研究制定促进医药产业发展鼓励政策。

(2)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平台,提升吉林中医药企业竞争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考察访问、推介宣传等多种方式,与澳门中联办、特区政府、立法会、工商业、大学、媒体等多角度对接推动吉澳合作,得到澳门高层的充分认可。在全国两会期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多次与澳门人大代表团共同研究推动合作事宜,联名提出“关于支持吉林澳门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的议案”。吉澳两地工商代表实地考察交流,研究吉澳合作具体项目,敖东中医药配方颗粒项目即将与澳门开展合作。吉澳两地还分别派出代表团参加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不断加深经贸往来。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利用我省长白山北药资源,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平台,积极促进与粤港澳区和中医药相关商品、投资、人才等要素,探索中医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新路子。推动我省中药材加工、中草药电商和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多元化协同发展。加强了解和掌握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服务管理政策、市场需求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利用和多方共享,保障我省中医药参公正分平参与市场竞争。

3、关于“促进吉林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教育合作”的建议

积极发挥长春中医药大学与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战略合作平台,扩大两地中医药行业师生间的交流渠道,促进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一是长春中医药大学和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已就提升中药质量、培养专业人才开展交流合作。下一步,我省将依托长春中医药大学,加强“国家第三方中药质量检测(北方)中心”与澳门同行业广泛合作,承接国内外检测任务,增强吉林人才的竞争力,树立吉林中药检测品牌。二是借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模式,通过省级统筹、多部门合作,整合东北亚博览会及国家东北亚中医药传播发展基地等资源,在我省构建东北亚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平台。三是积极开展医药健康相关领域知识技能、产业转型升级等业务能力培训,采取派出去学、请进来教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医药健康领域人员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关于“加强吉林与粤港澳大湾区在健康养生旅游产业的交流合作”的建议

(1)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大健康旅游项目建设

搭建文化和旅游产业与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平台,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与中医药产业的融合发展。指导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和景区结合医疗和养老,积极培育医药文化与旅游项目相结合的康养项目,开发和打造以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体现为主题的温泉康养、中医养生、疗养康复、中医药科考、森林养生等健康养生旅游产品。

(2)积极做好中医药健康旅游的基础工作

一是借助通化市被评为“首批国家中医药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契机,开展“吉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评选”活动。二是利用长白山地域优势,积极挖掘我省冰雪旅游、绿色旅游、健康旅游优势,举办中医药养生文化宣传活动,开展各类冰雪运动、休闲度假、健康养生。办好中国长白山健康养生产业论坛,助力吉林冰雪旅游产业上了一个新台阶。借助冰雪旅游项目,加大对吉林老字号、民族中医药旅游商品的推广力度。三是借助第三届东北亚中医药暨康养产业博览会,进一步宣传和展示我省的旅游康养资源与产品。

(3)推进康养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把提升健康旅游供给能力、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优化健康旅游政策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发展以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体验为主题的中医观光、疗养康复、中医药科考等健康养生旅游产品。鼓励粤港澳大湾企业来我省开发具有特色的健康产品,做好中医药与休闲避暑旅游深度结合。通过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的交流,推介我省中医药服务和中医治未病优势产品,打造我省中医药服务走出去新型网络平台,推动“互联网+中医药”等新模式。举办中医药保健讲座、太极拳、五禽戏等中医药文化学习班,开展区域内中医医疗机构相互合作,培育中医体检、中药康复、中医健身、中药特色药膳餐饮等中医药服务新业态。

第150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李海兰委员在《关于开展中医药“三方”挖掘整理保护推广工作的建》(第150号委员提案)提出建议:一是全面挖掘征集“三方”;二是科学分类,精准评判,整理保护“三方”;三是广泛宣传、大力推广“三方”,增加受益率;四是依法依规做好做细做实此项工作。

此提案由我局办理,答复如下:

1、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组织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项调查工作

2014-2016年,我省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东北片区牵头省份,负责东北三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的通知》及《吉林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方案》,成立“吉林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各市、县成立调查工作组,对民间传承三代五十年以上的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进行收集、整理、筛选、审核、确认。共收集调查表478份,最终确定185项符合中医药传统知识标准。本次调查为进一步挖掘整理我省中医药传统知识,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奠定基础。

(2)开展民间中医药验方研究

中医药古籍文献、民族医药文献、民间疗法进行的系统挖掘整理研究”作为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已连续多年纳入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3项少数民族传统技法、方药的挖掘整理研究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处于查新阶段。

(3)关于“解决三方持有人的行医资格问题”

《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等国家政策法规对中医人员准入均有明确规定。《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三方持有人,可以参加3或5年的传统医学师承学习,出师合格后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确有专长考核;《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三方持有人可以报名参加确有专长考核。

(4)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一是开展整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及保健用品生产销售乱象百日行动。2019年,在省十三厅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吉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后,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印发整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及保健用品生产销售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严厉打击违法行医行为。全省出动执法人员5585人(次),检查重点场所688个,检查“保健”类店铺2576个。二是加强对基层超范围执业督导检查。印发《2019年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重点检查基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问题。

2、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开展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2020年,我局安排专项资金60万元,委托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实施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项目,对分布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并在国家数据库进行登记。项目完成后,我省的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资源普查至少完成60个、覆盖全省10个县(区),可以有效促进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二是持续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将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挖掘整理研究继续纳入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中进行公开发布,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三是加强政策法律宣传继续开展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使三方持有人根据自身特点通过最合适的途径获得行医资格。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对非法行医和超范围执业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提升中医医师依法执业意识。

第30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于晶华委员在《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第306号委员提案)提出建议:一是利用我省黑土地优势推行中草药种植;二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保护好独有的资源,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开发出治疗和保健产品,使供应链和产业链融合;三是要制定中医药标准,充分发挥中草药作用;四是利用我省中医学院资源,加强对中医药的研发利用,使产学研有机结合,规范用药标准;五是大力开发中成药免煎制品,普及中药知识,宣传好中药作用。 

提案由我局主办,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协办,答复如下:

1、中药材产业基本情况

我省中药材资源丰富,以人参为主的重点中药材品种,在全国均有较强的区位优势,2019年中药材种植面积193.27万亩,产量11.57万吨,产值75.27亿元。中药材种植主要品种种植区域分布6个市(州)、30余个县(市、区)。其它中小药材品种如:红景天、蒲公英、柴胡等种植面积近3万亩左右。

2、政策助推中药产业发展

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关于推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部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为我省中草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2019年12月31日,我局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到2022年中药产业发展的目标

3、关于“利用我省黑土地优势推行中草药种植”建议

一是强化人参及中药材数据库。省参茸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全省九个市(州),进行中药材产业调研和调度,摸清中药材产业底数。强化人参和中药材调研和数据统计工作,研判全省人参及中药材形势,为超前谋划好“十四五”人参及中药材发展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奠定基础。二是完善示范基地建设。截至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建立非林地人参种植示范基地19个,省级人参良种繁育基地6个,累计评选认证长白山品牌原料生产基地147个,面积达3.9万亩。建立平贝母、北五味子、细辛、龙胆、梅花鹿、林蛙等重点品种原料药材供基地。每年批复200公顷林地对10个人参品种进行保护性繁育。三是产业扶贫带动中药材产业发展。六部门联合下发《吉林省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将在贫困地区开展中药材种植指导纳入工作任务中。省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在白城、延边、白山3个地区举办5期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班,邀请专业师资22人次、推广中药材种植技术20项、培训8个国贫县基层技术骨干260余人。

4、关于“利用资源优势,促进供应链和产业链融合”的建议

一是建立中药材产业服务平台。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农业中药材专家指导组,利用农业热线服务平台“12316” 答疑药农生产实际问题;与农业培训中心“阳光工程”合作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关键农时季节各级农业部门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以人参产业联盟为依托,吸纳人参种植者加入联盟组织,由专职技术人员定期赴产地进行生产指导和管理,每年组织现场培训班100余场,探索建立生产技术服务、管理模式,人才培训等综合推广体系。推动中药材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发挥地域性的自然和生态资源优势,与观赏药用植物结合。

二是优化中药药品审批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鼓励注册申请人运用现代科学新技术、和传统研究开展中药科学技术研究和药物开发,根据注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申报指导和专人帮扶。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电子备案,并总结医联体调剂使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试点经验,推广试点成果。按照国家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的部署,鼓励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原料药材、提取物、标准汤剂的研究。

三是完善中药材销售市场建设。目前我省线下中药材市场初具规模,形成完善与生产布局相适应的产销平台,以人参为主的中药材市场有抚松万良、通化快大、集安清河三大市场和靖宇特产品、白山山货莊、吉林东市场、桦甸、延吉、长春等专业性、季节性市场及特产品经销集群实体店。线上互联网销售模式有3万多个,2018年全省特产品实体店和网上销售额达到双百亿元。

5、关于 “制定中医药标准,发挥中草药作用”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开展道地药材品牌筛选及研究”纳入主要任务中。省中医药管理局与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吉林省道地药材及优势品牌认定工作,初步确定吉林省道地中药材58种以及优势品种;2020年与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道地药材优势品牌质量标准研究。道地药材品牌筛选及标准研究工作将为大力推动我省中药质量提升和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6、关于“加强对中医药的研发利用”的建议

一是省科技厅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推进医药健康产业自主创新。近年来,依托通化、白山、延边、辽源等独特的生态环境和特色中药材资源,大力推进人参等中药材大品种开发。“十三五”以来,人参、梅花鹿产业累计获得省和国家投入的科技经费1.87亿元,取得成果100多项,开发创新药物和精深加工产品130多个。2019年启动13个省重大科技专项,“人参产业战略提升重大科技专项”就是针对人参全产业链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强化科技支撑和引领能力,全面、系统地提升人参产业整体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支撑我省以人参为主的中药产业快速发展。

二是省中医药管理局高度注重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不断加强科技引领,支持中医药产品研发。每年均设立中医药科技项目,开展中医药产业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技术研究,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7、关于“加强药房中药从业人员管理培训”的建议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均可销售中药饮片。销售中药饮片的零售药店其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加强中药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强化药学技术人员质量和服务意识。

8、关于“普及中药知识,宣传好中药作用”的建议

2016年起,省中医药管理局每年下发《全省中药质量提升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中省直中医药单位开展各项活动。2019年度,全省共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8篇,较好地普及中药知识,宣传了中药作用。 

第11号党派团体提案办理情况

省民建在《关于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和慢性病能力的建议》(第11号党派团体提案)提出建议:一要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防控技术评价研究,形成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的中医药防控措施;二要基于中医原创理论,阐释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生物学机制;三要依托生物样本库建设促进中医药在重大疑难疾病防治中的发展;四要规范慢病健康管理;五要建立基于信息技术的临床大数据平台。

提案由我局主办,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协办,答复如下:

1、围绕中医优势突出的重大疑难疾病和慢性病开展科学研究,提高临床疗效

一是设立“吉林省重大慢性病防治研究”科技专项。2019年,省科技厅着手谋划“吉林省重大慢性病防治研究”重大科技专项,该专项聚焦东北地区常见高发的心脑血管疾病、 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慢病,突出解决重大慢病防控中的瓶颈问题。二是实施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连续两年投入经费1852万元支持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延边朝医医院开展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主要围绕脑血管疾病、骨伤科疾病、儿科疾病广泛收集证据,并进行严格评价,建成中医循证临床决策数据库。

2、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撑力

一是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和慢病科学研究。省科技厅将人口与健康领域列入省科技发展计划年度项目指南,高度关注中医辨证诊疗新技术,慢病健康护理、康复及心理护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投入经费246万元,支持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肿瘤医院等单位承担“中医药介入慢性心衰康复方案的评价研究”、“中药昆布聚合酚抗乳腺癌临床前应用研究”相关项目10项,有效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提升临床诊疗水平。二是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和以长白山道地药材为基源的中药或中药复方的作用机制研究作为“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重要研究方向。2019年,“基于中药谱效学技术的金莲花抗心肌缺血药效物质研究”、“长白山道地药材人参及果实人参果治疗糖尿病心脏病的药效物质基础及作用研究”、等基础研究课题获得立项资助。

3、建设重大疑难疾病科研平台,提高重大疾病诊疗水平

一是启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020年省中医药管理局投入经费500万元,支持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针对在临床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开展临床评价工作,预防控制重大疾病。二是建设省级中医临床研究中心。省科技厅投入经费195万元,支持长春中医药大学建立“吉林省中医骨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吉林省中医脑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吉林省中医儿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进疾病防治技术发展,加强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4、建设生物样本库,为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研究提供重要资源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作为国家第一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建设单位,投入经费500余万元建设生物样本库,重点围绕中风病、冠心病、骨质疏松症等重大疑难疾病及慢性病进行生物样本的积累,获取海量数据和高级别的循证证据,实现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之间转化。

5、规范慢病健康管理,提供优质中医药诊疗服务

一是建设中医药区域健康管理指导中心。2017年和2020年,省中医药管理局争取中央补助经费1350万元,在全省9个地市建设中医药区域健康管理指导中心构建了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等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二是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完成二级以上公立中医院“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系统建设更好地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三是开展慢病管理服务规范培训。省卫健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疾控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指导中心的作用。四是宣传慢性疾病防控知识。省卫健委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与“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各类健康知识讲座、宣传以及相关活动,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理念,努力提高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五是创建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慢病示范区7个,省级示范区24个。六是开展慢性病相关工作。依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死因监测、慢阻肺、心脑血管综合干预等慢性病相关监测、筛查及干预项目,全方位提升我省慢性病防控水平。

6、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临床大数据平台。

一是依托循证项目建立中医证据数据库。基于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近五年的脑血管疾病HIS数据,形成高质量、国内公认的中医真实世界证据库,获得高质量循证证据研究设计的第一手资料。二是建设吉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依托长春中医药大学启动吉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成立吉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机构和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软、硬件平台。此平台接入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共计313家,注册医生436名,接诊患者1782名。

第57号联名提案办理情况

张景萍等委员在《关于扶持我省民间祖传秘方药品进行研发生产的建议》(第57号联名提案)提出建议:一是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协助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二是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办法,保障民族医行医治病合法化;三是给民间、民族中医药验方、秘方药开出生证,把土药从假药劣药中区别开来。

提案由我局主办,省科技厅、省药监局协办,答复如下:

1、注重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

2014-2016年,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我省被确定为东北片区牵头省份,负责东北三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我局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的通知》及《吉林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方案》,成立“吉林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各市、县成立调查工作组,对民间传承三代五十年以上的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进行收集、整理、筛选、审核、确认。共收集调查表478份,最终确定185项符合中医药传统知识标准。本次调查为进一步挖掘整理我省中医药传统知识,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奠定基础。

2、注重对民间验方研发

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中医药古籍文献、民族医药文献、民间疗法进行的系统挖掘整理研究”作为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已连续多年纳入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鼓励全省科研工作者积极申报。2020年,3项少数民族传统技法、方药的挖掘整理研究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处于查新阶段。

省科技厅多年来围绕基于中医古方、经典名方、验方为基础的医疗机构制剂开发以及朝医药等民族药的研发等方面,每年均设立民族医药领域技术攻关支持方向。提案中涉及的延边山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一种治疗风湿类疾病的朝药外用制剂的院内制剂开发”项目,省科技厅在2020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拟给予支持立项。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拟申报中药新药、经典成方制剂,特别是具有临床基础的民族药注册申请,将启动“提前介入、专人负责”等帮扶机制,协调解决注册申请人对临床、试制、生产环节的合作需求,指导注册申请人完成药品研发和注册申报工作。

3、注重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

按照《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规定,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出台并完善。

在民族医行医方面,我省中医(朝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资格认证中心的指导下于2008年开考,现已完成2次试点考试和5次正式考试,为国家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应用型朝医药人才。此外,藏医、蒙医、维吾尔族医、傣医、哈萨克医、中医(壮医)等民族医也已在全国开考。满族民间疗法因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尚无法申请进行医师资格考试。

在民间中医行医方面,国家明确指出:在《中医药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确有中医专长人员,可申请参加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确有专长考核。通过者考核人员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方能行医。

民族医医生、中医(专长)医生依据《执业医师法》开展诊疗活动,接受行政管理部门和群众监督。

4、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开展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2020年,我局安排专项资金60万元,委托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实施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项目,对分布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并在国家数据库进行登记。建立传统知识登记长效机制,对传统知识实施有效保护和转化运用。延边山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独家源牌循环通络筋骨止痛酊剂和循环通络筋骨止痛贴剂将作为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重点调查内容。项目完成后,我省的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资源普查至少完成60个、覆盖全省10个县(区),可以有效促进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二是持续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挖掘整理研究继续纳入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中进行公开发布,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省科技厅将通过科技创新引领、政策支撑和环境打造,促进技术、人才、资金、项目等向民族医药产业集聚;继续加大对民族医药开发支持力度,不断做大做强民族医药产业,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水平。

此外,我局还及时将协办的1项人大建议和9项政协提案的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厅局,2项参阅的政协提案也转给各处室参阅。

我局将继续按照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制度落实,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将建议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工作中,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立信街720号

联系电话:80782658    邮编:130021网站地图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601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64 吉ICP备05001602号

主办单位: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立信街720号

联系电话:80782658

邮编:130021网站地图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601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64

吉ICP备05001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