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增加血液透析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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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02 16:18:00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你院关于增加7台血液透析机的请示收悉,经材料审查及现场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血液透析室增加血液透析机7台。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加强血液透析室管理。
二、请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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