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同意公开】
吉中医药字〔2025〕9号 签发人:安媛
王艳春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关药”保护、利用和开发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护野生中药材,打造长白山区域品牌
(一) 推进长白山特色资源保护与开发
围绕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长白山五味子、长白山蓝莓等10个地理标志特色资源产品,省市场监管厅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合作,通过建立首席专家服务机制,开展自然生态实时监控、国际品牌创建、国内外宣传推介渠道拓展等一站式服务,做优做强吉林长白山地理标志特色资源产业,全面提升吉林省长白山原产地生态环境特色资源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内外影响力。
(二)大力推广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
吉林省高度重视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推广,将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确定为全省林草“十大主导产业”之一,并纳入《吉林省林草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0年以来,累计利用财政资金5145万元,支持68个林草中药种植养殖及技术推广项目,截至2024年末,全省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已经达到136.5万亩,年产中药材4.15万吨,产值突破170亿元。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省林草局组织开展全省宜参林地普查,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对林下参种植基地进行备案登记,据统计,全省林下参种植面积达到103万亩。
(三)加强人参品种培育与种质资源保护
全省人参品种达到32个(林下参2个、园参26个、西洋参4个),其中新认定人参新品种3个(园参2个、西洋参1个)。指导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等人参主产区建设人参续种培优种质资源圃3个,协同推进吉林农大、延吉市和抚松县3个人参种质资源中长期保存中心开展种质资源收集,新收集保存国内外人参种质资源1593份,总量达到10766份。
(四)打造“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
认证“吉林长白山人参”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吸纳品牌生产企业56户,认定品牌产品401种。“长白山人参”品牌在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374个著名区域公用品牌中排名第一,品牌价值190.48亿元。《长白山人参:多营销渠道讲好品牌文化故事》案例入选2022年度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名录;在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荣获最高荣誉—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金奖;以影响力指数977.53荣获2022中国区域农业产品品牌影响力指数TOP100第三位,“长白山人参”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了由吉林省地方品牌到国际化品牌的转身。二是人参文化挖掘传承取得新进展。由抚松县、集安市、安图县联合申报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吉林长白山人参栽培系统已成功申遗,吉林人参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全方位宣传推介吉林省中药品牌
以打造“吉致吉品”高端区域品牌为牵引,组织“吉致吉品”推荐+认定和标准+认证工作,不断壮大我省中药材高端品牌群体,依托“吉字号”宣传推广平台,从品牌宣传、产品展示、文化交流和营销推广等方面,开展吉林省中药材宣传推介活动,建设“吉致吉品”未来馆、抖音号,加大对我省中药材宣传推介力度,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推广中药材种植养殖,筑牢产业发展根基
(一)积极推进中药材GAP实施与示范建设
吉林省森林资源丰富,东部长白山林区被誉为“中国三大中药材基因库”之一,具有药用价值的植物995种,比较常见的药用植物391种,目前开展林下人工种植的中药材有38种,相对成规模的包括林下参、五味子、灵芝、桑黄等。
省药监局积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实施和示范建设,统筹做好顶层设计,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中医药局牵头制定了《吉林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积极引导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共建符合GAP要求的药材生产基地,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产地,从源头上确保药材质量。鼓励中药生产优先使用符合GAP要求的中药材。2024年12月,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人参、鹿茸、五味子、灵芝(赤芝)、灵芝孢子(赤芝)中药材GAP基地顺利通过了检查。后续省药监局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我省中药GAP推广示范。
(二)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4〕3号),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划分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布局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康养(人参产业)、现代农业、文化和旅游、新业态等七大领域,其中,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侧重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产业投资基金侧重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分别由省科投基金公司和省产投管理集团作为基金管理机构运作管理。按照政策设计,药用植物培育、加工项目(企业)可通过行业部门推荐、基金管理机构自主发掘等渠道申请基金支持。同时,根据国家下达任务方案,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道地药材研究能力提升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以鹿茸、林蛙等动物药为主的道地药材研究,拓展道地药材临床应用及养生保健。
(三) 构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省农业农村厅为推广人参等中药材生产技术,构建了行业管理、农技推广、科研院所、种植企业之间的紧密协作关系,协同开展技术培训与服务,充分发挥省人参协会、长白山人参种植联盟等社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规范使用农药、肥料等投入品,有效降低种植风险,规范化原料参种植,目前与全省80%的参农建立了密切联系。二是开展了人参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通过线上线下培训、集中授课、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培训参农1.5万人,现场发放《吉林人参及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汇编》1.5万册。整理修订非林地人参、五味子、防风、灵芝、平贝母、天麻等中药材种植技术规程。创建标准化种植基地 29个,面积4969亩、辐射带动1.8万亩。
三、深化中药材利用开发,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
(一)构建以优势产品为核心的中药产业竞争体系
充分发挥长白山道地中药材资源优势,引导中药产业竞争由“以企业为中心”逐步转向以“优势产品”为中心,逐步引导形成以“道地药材产品-优质饮片产品-优势中成药品种”为竞争核心的中药产业竞争体系。不断加快中药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进程,推动企业新产品研发,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快扶持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强化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省科技厅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赋能的发展导向,依托省科技发展计划,围绕中医药科技创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关键领域,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推动中医药特色原创的高科技价值向产业核心价值迈进。“十四五”期间,共支持中药、中药材、中药材生产设备、保健食品等中医药相关领域科技项目433个,投入省级科技创新资金近2亿元。其中组织实施的“中医药健康产业创新”“梅花鹿产业科技创新”“第二批人参产业战略提升”3个重大专项共7个子课题,投入省级科技创新资金1338万元。省科技厅积极推动人参等中药材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先后在白山、长春两地举办“吉林省人参领域科技成果与企业供需对接活动”,促成“人参古方名方系列功能饮料的研究与开发”“长白山人参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等16项人参领域科技成果项目签约。编制《吉林省人参领域科技成果项目汇编》,纳入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吉林省科技大市场)科技资源库,并在其网站及活动现场进行发布。调度梳理人参领域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和企业技术需求,收集了涉及人参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食品等在研产品400余项,促进高校、科研院所最新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实现高效、快速转化。在长春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规划设立吉林省人参科技成果展区,将利用中心三层1500平方米区域,展示人参领域种质资源、科技成果、创新产品等。
(三)引导企业开展药物开发利用
省药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我省中药传承创新。以推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为契机,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以人参、鹿茸、林蛙油等为主的中药制剂品种“二次开发”,支持对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研究。组织协调吉林省药物研究院、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大学等科研院所,搭建中医药创新研发平台,推动建立产学研用一体的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新格局,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中药产业发展和临床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检验机构、中药企业等参与中药地方标准研究,加快推中药材、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为中药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提供法定依据和遵循。至2024年末,共制定并发布人参须(林下山参须)等113个吉林省中药材标准,生晒参(林下山参)等115个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470个。目前正在着手开展梅花鹿、林蛙油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四)龙头引领,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省工信厅坚持延链谋划、龙头牵引、培育壮大、集群发展,2023年,敦化市医药产业集群入围国家工信部“国家级医药行业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吉大一院等18家医疗机构在敖东集团召开中药配方颗粒现场对接会,推动“吉药吉用”;推荐敖东洮南药业古代经典名方枇杷清肺颗粒参展首届中国医药工业发展大会,通化市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通化医药高新区作为全国医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荣登首届中国医药工业发展大会重点医药产业集群展板。2025年,推动金赛药业1.1类创新药小儿黄金止咳颗粒成功获批上市。
四、下步打算
(一)持续推进种质资源圃和中长期保存中心建设,陆续开展资源收集、品种鉴定和基因测序工作。认定人参新品种,保护本地种质资源。继续完善组织模式和联结机制,围绕人参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和绿色生态种植技术需求,提升种植技术推广服务团队建设,持续推广中药材种植先进技术,引导种植绿色、有机高品质中药材,实现“增产、降耗、增收”。
(二)省林草局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吉林省林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等单位,与林下参种植企业合作,制定《吉林省林下参种植技术指南(行)》,并组织开展林下参标准化种植试点,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林下参标准化种植。落实与规模化种植企业、林农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对林下参种植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为制定全省林下参种植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奠定基础,推动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下参等中药材科学种植“相得益彰”。
(三)省财政厅将指导基金管理机构聚焦七大领域开展投资,积极配合行业部门,加强药用植物培育利用等现代农业、医药康养领域项目的挖掘,进行市场化论证,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服务。
(四)按照省政府“拨改投”的工作部署,将林草中药产业种植加工纳入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范围,对开展林下参等林草中药种植加工的现代化企业进行融资扶持。建立全省林草中药材产业项目库,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加大对林草中药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林草中药产业产品及品牌的宣传推广,与京东集团、淘天集团等头部电商企业合作,开展“京东吉林人参年”等活动,举办电商培训,引导服务各类经营主体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开展林草中药产品营销推广。
(五)继续围绕人参、梅花鹿等道地药材,持续推动中药产业现代化进程,深度挖掘现有闲置药号、古代经典名方等资源,推动产业集聚化,指导企业数智化,以“AI+”赋能品种研发,推动吉林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关注中医药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积极搭建中医药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推动企业与市场需求的高效对接,赋能中医药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六)省林草局将持续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依法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