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增加诊疗科目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1-13 11:21:00
吉中医药函〔2023〕1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增加普通外科(仅限门诊);小儿外科(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小儿神经外科;)诊疗科目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增加普通外科(仅限门诊);小儿外科(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小儿神经外科;)诊疗科目。你院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科室管理,做好人员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级查房制度。
二、同意你院在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设置小儿外科疗区床位21张,该执业地点原有床位总数不变。
三、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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