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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医疗责任纠纷协调处理办公室成立
来源:
发布日期: 2007-06-06 12:44:14
       为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辽源市卫生局责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共同组成了“辽源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辽源市医疗责任纠纷协调处理办公室”。
        11月8日,辽源市卫生局召开了“辽源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启动部署工作会议”,市卫生局领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领导、各县区卫生局局长及市直、县区各医院院长、民营医院院长共4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卫生局姜侠副局长强调了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作出了服务承诺,并说明了辽源市医疗责任纠纷协调处理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承保流程、理赔流程及办公室的调解流程。
        辽源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允许在其他机构承保医疗责任保险,要把医疗责任保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要委派专人做好此项工作。11月9日开始全面启动并开办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年底前全部完成,明年将把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办公室”积极主动做好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保险宣传工作,切实保证承保面和承保深度,对医疗机构的人员和床位数要保足保全。(肖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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