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全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中医药法治能力建设,夯实行业法治基础
一是开展法治培训。以强化法治责任、提升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能力为核心目标,举办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班,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各市区中医局法治工作负责人共180余人参会,有效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能力。二是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省中医药法治宣传月活动,全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及中医医院结合行业特色,宣传中医药领域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中医药法的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进行审查
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系统性合法性审查,依法废除《吉林省传统医学师承跟师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法规政策体系与上位法精神一致、与行业发展实际契合,推动中医药法规制度体系持续健全完善。
(三)发挥法律专业优势,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完成局机关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确保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履职、精准发力。对重要文件制定、重大决策部署、信访事项处置、依法执业监管等关键事项,均邀请法律顾问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夯实法治治理成效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系统梳理2023-2025年局机关出台的文件、政策措施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文件合规性评估。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助力营造全省中医药领域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有序推进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筑牢行业安全防线
1.健全中医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强化联合监管。建立与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创新卫生监管方式实施方案》。协调省卫生健康委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共同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工作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按照省政府部署,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专项工作”各项要求,系统梳理并制定局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通过官方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规范了涉企执法行为。
2. 强化中医监督执法检查实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开展中医药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据国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最新要求,2025年共随机抽取26家医疗机构(含6家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属地监管部门,明确整改时限与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高效办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转办的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案件,同步在全省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中医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中医广告审批流程,筑牢广告监管防线。推进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省医保局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定期调度全省市州及省直中医医疗机构整治工作进展,精准统计报送相关数据。承接省医保局转交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属地中医药管理部门核查处置,确保基金监管无死角、全覆盖。配合专项核查工作。
3.持续提升中医监督能力建设水平
完善监督基地建设。深化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二道区卫生监督所2个全省中医监督基地建设,更新完善实训设备,夯实监督工作硬件基础,为执法人员提供高质量实践教学平台。组织我省全国中医监督骨干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监督政策法规与工作要求,提升骨干队伍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举办全省中医监督培训班,覆盖全省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151名执法人员;开展全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共计80余名基层一线监督执法人员参训,通过模拟执法、VR案例研讨等形式提升实操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全省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整体业务能力。
(六)推进标准化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聚焦中医药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研究,组织全省中医药标准化研究项目申报99项,审定立项28项;完成2024年34个立项项目的结项验收。根据国家“地方标准负面清单”规定,及时调整工作安排,暂停省级治疗类中医标准化项目研究,确保标准化工作符合国家要求。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行业法治意识与实践能力仍有差距
部分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法治理念树得不牢,将法治思想转化为管理实践的能力不足,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少数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不强,规范服务行为的自觉性有待提升。主要原因是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法治培训内容与行业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常态化法治教育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二)法治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中医药专业领域的法律支撑精准度不足,重大事项法律审核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法治信息化建设滞后,未能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法治建设效能。主要原因是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中医药行业特色结合不够,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法治与科技融合不够深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局党组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强化法治建设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核心导向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二)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履职尽责流程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局长以文字形式完成述法工作,全面总结履职成效与工作方向。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指导,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层层传导、落地生根。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扣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中医药行业法治政府建设,抓实法治培训与普法宣传,研究制定全省中医药行业“九五”普法规划;二是深化部门协作强化监督执法,规范涉企检查和医疗机构监督工作,建强执法实训基地,推进中医医疗监督规范化建设;三是深入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指导相关基地和中心建设,启动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化培训与标准推广;四是高效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扎实承接并办理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配合开展中医药领域专题调研,抓实省政府重点建议提案办理。五是不断提升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吉林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