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吉林省中医内分泌质控中心依托单位的通知
吉中医药函〔2025〕50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各相关中医医疗机构:
为提升全省中医内分泌专业管理质量,依托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组建省级中医内分泌质控中心,具体如下:
一、确定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省级中医内分泌质控中心依托单位。
二、按照《吉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吉卫规〔2023〕1号),尽快完成质控专家组遴选、机构组建等工作,制定中心管理制度、专业质控程序、标准和计划;定期对省内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进行质控培训和检查督导,完成省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依托医院要为质控中心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并配备专(兼)职人员,适当给予经费支持。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