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单位推荐名单的公示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2026-2028年周期)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发〔2026〕5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地区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申报工作。创建对象按要求开展自评,自评达到标准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中医药主管部门通过申报系统逐级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复核,拟推荐延吉市和图们市为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2026年6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1日前向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431-80782662(医政处)
0431-80782671(机关纪委)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